工信部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只有一段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附则中增加一条,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工信部解释称,这
工信部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只有一段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附则中增加一条,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工信部解释称,这也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方式一致。”
为此,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虚假广告等问题 ,
(二)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
(三)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稳预